参照新发布的《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25〕91号)和《楚雄州州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楚财行〔2025〕97号),结合实际,学校修订了差旅费管理办法。与原差旅费管理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政策变动较大,为帮助各二级单位、教职工准确领会和执行文件精神,更好地推进《管理办法》的落实,财务处对相关政策变动进行了梳理,形成政策问答,供各单位、教职工参考。
一、问 :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新增内容:一是新增出差审批管理章节,强调事前审批环节的重要性,优化出差审批流程;二是新增半天住宿费报销的条件和标准,即:出差返回当日公务活动超半天不满一天,或同一天出差目的地涉及两个及以上县(市、区),可以安排一次半天住宿。半天住宿费用在职务级别对应的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一半以内凭据报销。涉及两个及以上县(市、区)的,每天报销的住宿费不得高于相应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三是新增伙食费、市内交通费交纳要求及标准,明确: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 1 次工作餐,无需交纳差旅伙食费,其余用餐应自行解决;四是新增跨省、州出差,叠加使用公务用车(含公务租车)和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明确:出差人员跨省、州出差,涉及两个及以上省、州区域的,当天行程既乘坐公务用车(含公务租车)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当天可报销半天市内交通费,即40 元包干使用。五是新增外出参加会议、培训途期间差旅费报销规定,明确: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会议、培训期间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
(二)删除内容:一是删除订票费的报销规定,即:原允许凭据报销的订票费,新的《管理办法》施行后不再报销;二是删除规定区域内出差有关城市间交通费报销的规定,明确城市间交通费凭公共交通票据据实报销;三是删除关于住在农户家里或临时租住单位宿舍住宿费的报销规定,明确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四是删除因公出国(境)差旅费章节,《管理办法》只适用国内出差差旅费。
二、问:如何理解城市间交通费用凭票报销?
答:《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城市间交通费用凭票报销”,即: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施行后,城市间交通费用凭公共交通票据据实报销,不再执行原办法中的规定区域内出差有关城市间交通费报销的规定,不予报销网约车、私家车等非公共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
三、问:如何理解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答:《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明确:“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即:住宿费须凭发票在标准限额之内据实报销,因住在自己家里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这两种特殊情况,提交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的特殊事项审批表后,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予报销住宿费。
四、问:如何理解“乘坐飞机的,应当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航空公司同一航班同一时点低价优惠机票”?
答:第十条“乘坐飞机的,应当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航空公司同一航班同一时点低价优惠机票(含行李托运),也可选择购买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机票”。即: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应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航空公司同一航班同一时点的低价优惠机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航空公司的公务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标注有 GP 字样的政府采购机票验证号码,购买低价优惠公务机票或市场低价机票的具体操作和要求,参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公务机票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采〔2015〕17号)规定执行。注:同一航班同一时点同一舱位的机票因其附加的行李和退改政策差异导致其价格不同,须购买含行李托运最低价机票。
五、问:跨省、州出差,涉及多段行程,叠加使用公务用车(含公务租车)及公共交通工具的,市内交通费如何报销?
答: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跨省、州出差,涉及两个及以上省、州区域的,当天行程既乘坐公务用车(含公务租车)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当天可报销半天市内交通费,即40元包干使用”。如:2025年10月20日,从楚雄到上海出差,当天乘坐公务用车从楚雄到昆明长水机场,转乘航班前往上海;2025年10月23日从上海乘坐航班到达长水机场,乘坐公务租车返回楚雄。按照现行的《管理办法》, 往返当天(2025年10月20日和10月23日)可报销半天(40元)市内交通费。注意:州内出差不适用此规定。
六、问:为什么差旅费报销时需要提供公务卡刷卡单据?
答:《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明确: “出差人员原则上应以公务卡方式结算相关差旅费用,刷卡支付的,报销时需附刷卡单据。 ”
( 一)公务卡刷卡凭条的作用是防止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费用。
( 二)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是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范围的内容,在具备公务卡刷卡条件的地方,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卡刷卡凭条作为报销依据附入原始凭证。在确实不具备公务卡刷卡条件的情况下,需提供相关付款证明材料(银行卡支付明细)。
七、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报销需要提供什么凭证?
答: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不需要报销凭证。出差人员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索取的票据、税务发票等凭证,作为相关费用报销附件备查,不作为报销依据。
八、问:外出参加会议费、培训,差旅费如何报销?
答: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 1 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 1 天计发。按照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有关规定,会议、培训的住宿费、伙食费属于会议费或培训费的开支范围,应由会议组织单位或培训举办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对一些会议、培训举办单位仍然向参加会议或培训人员收取费用或费用自理的问题,不符合制度规定,不鼓励师生参加收费或费用自理的会议、培训,若确有必要参与此类活动的,须由各级负责人严格审核批准。会议、培训期间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九、问:住宿费、保险费、机票费和其他公共交通费的发票抬头如何开具?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单位报销所用发票的名称必须为单位的法定全称。因此,除了仅包含乘客信息的旧式票据之外(例如汽车客运站现场打印的旧式交通票据),其他票据的发票抬头或购买方名称均应填写为学校的全称,乘车(乘机、乘船)人员信息应如实记录。
一审:普正美
二审:刘泽熙
三审:张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