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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3-31点击数:

转发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接楚雄州医疗保障局通知,《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医疗费用申请零星报销受理截止时间恢复至次年的3月31日。相关通知及文件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财务处

2022年3月5日

 

 

附件1:楚雄州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受理截止时间调整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SaoR8X5DVA005xwpPAEFFQ

附件2: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的通知(楚医保〔2022〕1号)

附件3:《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定稿)》

附件4:学校医保资金对公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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