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接楚雄州医疗保障局通知,《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医疗费用申请零星报销受理截止时间恢复至次年的3月31日。相关通知及文件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财务处
2022年3月5日
附件1:楚雄州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受理截止时间调整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SaoR8X5DVA005xwpPAEFFQ
附件2: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的通知(楚医保〔2022〕1号)
附件3:《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定稿)》
附件4:学校医保资金对公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