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广泛宣传。
财务处
2022年9月19日
附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楚雄惠民保”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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