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报销项(经济分类科目) | 科目说明 | 报销内容示例 | 易混淆内容 |
1 | 办公费 |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1)部门办公用的耗材、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笔、笔记本、碳粉、电话机、低值打印机、低值碎纸机等; (2)办公用桶装水; (3)书报杂志:人民日报、云南日报及其他专业报刊;不计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用政策性书籍、专业书籍 | 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列“物业管理费” |
2 | 印刷费 |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 日常办公、教学、科研工作业务资料、业务书籍、展板印刷等 | 举办会议、培训产生的印刷费用应分别列“会议费、培训费” |
3 | 邮电费 |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 (1)邮寄费: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 (2)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 (3)网络通讯费 | 专用通讯网费用应列“租赁费” |
4 | 差旅费 |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 (1)出差期间发生的城市间公共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2)其他允许列支的退票费、改签费、购票手续费、意外保险费等; (3)参加会议缴纳的会务费 | (1)出差期间的租车费应列“其他交通费”; (2)参加培训缴纳的培训费应列“培训费”; |
5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 (1)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2)其他允许列支的签证费、疫苗接种费、必要保险费、退票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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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维修(护)费 |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 (1)办公设备维修(护)费;(2)电梯维修(护)费;(3)办公家具维修(护)费;(4)信息系统维修(护)费;(5)房屋维修、室外维修、水电维修、其他维修 | 公车修理维护费应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 | 租赁费 |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 (1)设备租赁:音响设备、办公设备、灯光设备等租赁;(2)线路租赁:专用通讯网租赁; (3)零星租赁:场地、服装等租赁 | (1)举办会议、培训场地租赁,电视电话会议设备及线路租赁应分别列“会议费、培训费” (2)车辆租赁应列“其他交通费” |
8 | 会议费 | 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设备租赁费、线路费、电视电话会议通话费、技术服务费、软件应用费、音视频制作费等。 | 举办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租金(包括场地、线路、设备等租金)、交通费、文件资料印刷费、医药费、音频制作费、技术服务费以及其他允许列支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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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培训费 | 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 (1)参训费:继续教育、专业技能培训等缴纳的培训费;(2)举办培训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印刷费、交通费、师资费以及其他允许列支的费用 | 出国(境)培训应列“因公出国(境)费用 |
10 | 公务接待费 |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1)内宾接待费:接待餐费、住宿费; (2)外宾接待费:外宾住宿费、日常伙食费、宴请费、交通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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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专用材料费 |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 (1)实验室用品费:实验耗材、试剂、防护用品等; (2)专用工具器具: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测量仪器、教学设备、五金工具等; (3)教材资料费:用于教育、科研业务,不计入学校固定资产(图书设备)管理的专业教材、书籍资料; (4)艺术类用品:书法、绘画、雕塑、音乐、舞蹈等艺术类用品,如颜料、宣纸、画笔等; (5)药品及耗材; (6)体育用品费:体育用球、服装、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其他体育器材等; (7)其他材料费:专用服装、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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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劳务费 | 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咨询费、评审费等。 | 临时发生支付给校外人员的评审费、考务费、稿费、翻译费、讲座费、咨询费、临时聘用劳务费和其他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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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委托业务费 | 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 (1)加工费(2)测试费(3)协作费(4)专利申请 (5)其他委托业务服务费:版面费、出版费、审计服务费、绩效评价费、鉴证咨询费、法律服务费、影像设置服务费、定制服务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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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1)车辆燃料费,如购汽油;(2)车辆维修费; (3)新能源汽车充电费;(4)车辆保险费; (5)停车通行费:停车费、过桥过路费; (6)其他公车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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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他交通费 | 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 (1)租车费用; (2)邀请专家及学生实践活动(不报差旅费时)交通费:机票费、动车费、客车费、火车费等; (3)公务交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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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宜传费、离休人员特需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 (1)诉讼费; (2)广告宣传费:广告费、对外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展会支出、公关设计费、以及上述与产品宣传相关的材料费、人工费、场地租赁费等; (3)来访费:接待信访所需的开支; (4)联合办学成本:函授教学点管理费; (5)国内组织的会员费;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学生、教师保险费(差旅费外):校方责任险、外出参赛或其他实践实习等活动保险费 ; (8)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9)转拨给其他单位的经费,如驻村工作队经费、扶贫经费等; (10)其他商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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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 通过基建项目立项,用基建项目专项资金列支的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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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办公设备购置 | 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人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 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如家具、电脑、非特殊用途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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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专用设备购置 | 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及资产管理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 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教学、科研方向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不含办公电脑、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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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 (1)服务器购置; (2)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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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公务用车购置 | 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 购买公车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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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反映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支出。 | 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文物及陈列品: (1)博物馆、展览馆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 (2)民族文物,反映各民族独特文化的文物,包括服饰、乐器、工艺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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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无形资产购置 | 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 购置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 | 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应列入“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24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 (1)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纸质图书、电子图书(以图书馆界定为准); (2)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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