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报销费用 类别 | 投递应附及线上签批应上传的主要单据 (投递纸质单据作为正式会计档案存档) | 备注 |
1 | 办公费、 专用材料费 | 1.采购申请表(若采购事项通过学校决策程序或请示分管业务校领导的,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请示报告) | 按上级或其他行政部门、协会发布的文件、通知要求采购的,无需做采购申请; |
2.税务发票(若未注明明细须附清单或明细表) | 须确保收款人与发票出具人一致,清单或明细内容与发票项目名称匹配 |
3.验收单: (1)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入库验收单; (2)低值耐用品(单价<1000元的仪器设备或单项家具):低值设备入账单、低值设备验收报告(资产系统办理) |
|
4.领用单(无法一次性发放的,如批量耗材、实验用品等由部门指定专人管理,领用情况备查,报账时可不提供,须在验收单上注明物品保管情况) | 物品保管情况示例:采购物品用于XXX,存放于XXX,由XXX保管 |
5.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公务卡入账信息(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 |
|
6.非直接采购的,须提交采购资料: (1)询价采购:询价记录表(含不少于3家供应商报价明细表,报价不得高于采购申请预算); (2)网上竞价:网上竞价材料(到资信处打印); (3)竞争性磋商/谈判(建议采购预算超过10万元时使用):代理机构出具成交通知书,合同审批表,合同; (4)公开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成交通知书,合同审批表,合同; (5)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专家论证表(含专家资格审查表),公示期无异议说明,单一来源成交通知书,合同审批表,合同 注:单批或单次货物采购金额≥10000元的,须附合同审批表、合同 |
|
7.属于政府采购的,须提交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报表,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结果表,合同、合同审批表 |
|
8.采购3类特殊用途不计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纸质图书:须经图书馆认定,分管图书馆的校领导批准 | 3类特殊用途图书: (1)发放给教师或学生用于开展正常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教材及其配套用书(含考试资料和考研用书); (2)发放给个人或集体的学习资料和培训用书,包括普法资料、考核定级和评估资料、政治理论学习材料等; (3)开展竞赛等活动中用作奖品的图书资料 |
2 | 国内差旅费 | 1.出差审批表及其相应的附件(如会议通知、邀请函、竞赛方案、会议纪要、请示报告等(若有);若报销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差旅费的 ,还须提供经审批的活动方案) | 报销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差旅费的,伙食费、市内交通费不实行包干政策,须凭票(含发票、菜单、支付证明)限额内据实报销 |
2.城市间交通费票(包括动车票、火车票、机票(含行程单、最低票价票价证明材料)、客车票、船票、签转或退票费凭据、交通意外保险费发票 订票费发票等,报销《规定行政区域内城市间交通费补助标准》外的城市间交通费补助的,须自行提交客运公共汽车票价证明材料) | 乘车卡不能作为报销依据;租车出行的,租车费计入其他交通费,但须与差旅费单据合并报销;通过代理商购买公务机票的须提供代理商出具的最低票价证明,自行购买机票的,须提供事先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与出行日期相同的航班、同一舱位的机票比价截图 |
3.实际发生住宿,报销住宿费须提交住宿费发票(若发票上未注明入住天数、房间数量的,应同时取得住宿结账清单附后) | 实际发生住宿无住宿费发票或凭证的,须说明情况并经出差审批人批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
4.参加会议、培训产生的会务费、培训费发票 | 出差产生的会务费、培训费原则上与差旅费合并报销,其中:会务费计入差旅费,培训费计入培训费 |
5.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公务卡入账信息(含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培训费等支付证明,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 |
|
3 | 租车费(按学校与资产经营公司框架协议租车) | 1.公务租车申请(若采购事项通过学校决策程序或请示分管业务校领导的,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请示报告) | 须严格按照学校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工作任务、交通状况和人员数量等情况,分别选择相应车型,严控租赁车辆标准 |
2.税务发票 |
|
3.乘车人员名单(原则上 1人公务出行不租车,确有特殊情况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
|
4.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公务卡入账信息(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 |
|
5.出差以外,其他专项工作租车的,附专项工作材料,如:接待方案、邀请函、工作方案、实习方案等 |
|
4 | 租车费(非框架协议租车,如拉运学生行李货车租赁、到达异地后在异地就近租车) | 1.采购申请表(若采购事项通过学校决策程序或请示分管业务校领导的,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请示报告) | 须严格按照学校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工作任务、交通状况和人员数量等情况,分别选择相应车型,严控租赁车辆标准 |
2.税务发票 |
|
3.乘车人员名单(原则上 1人公务出行不租车,确有特殊情况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
|
4.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公务卡入账信息(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 |
|
5.出差以外,其他专项工作租车的,附专项工作材料,如:接待方案、邀请函、工作方案、实习方案等 |
|
6.验收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1)拉运行李货车:验收报告; (2)非框架协议公务租车:公务租车备案 |
|
7.非直接采购的,须提交采购资料(参考办公费、专用材料费业务) |
|
8.合同、合同审批表(租赁货车拉运行李或其他物品,不涉及生命安全,且租赁金额<5000元的,可不签合同/协议) |
|
5 | 固定资产(设备、家具、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公务用车等)、 无形资产(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1.采购申请表(若采购事项通过学校决策程序或请示分管业务校领导的,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请示报告) |
|
2.税务发票(若未注明明细须附清单或明细表) | 须确保收款人与发票出具人一致,清单或明细内容与发票项目名称匹配 |
3.验收单(根据采购项目包含的内容提交): (1)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入库验收单; (2)低值耐用品(单价<1000元的仪器设备或单项家具):低值设备入账单、低值设备验收报告(资产系统办理) (3)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入账单/图书档案入账单(资产系统办理)、验收报告; (4)无形资产(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软件入账单(资产系统办理)、验收报告; (5)服务:验收报告 |
|
4.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如无低值易耗品,无需提供,无法一次性发放的,如批量耗材、实验用品等由部门指定专人管理,领用情况备查,报账时可不提供,须在验收单上注明物品保管情况) | 物品保管情况示例:采购物品用于XXX,存放于XXX,由XXX保管 |
5.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公务卡入账信息(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设备及其他大额采购一般对公支付) |
|
6.非直接采购的,须提交采购资料(参考办公费、专用材料费业务) |
|
7.属于政府采购的,须提交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报表,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结果表 |
|
8.合同、合同审批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采购、单批或单次货物采购金额≥10000元、服务金额≥5000元或服务内容涉及生命安全,须签订采购合同) |
|
6 | 论文版面费 | 1.论文录用或用稿通知。若无通知,须附刊登杂志封面、有作者名称的目录页及论文正文第一页的复印件/扫描件 | 论文发表不属于采购,无需做采购申请 |
2.税务发票(发票出具单位须与论文刊登杂志一致。若不一致,须由刊登单位提供委托其他单位出具发票的证明或说明) |
|
3.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 |
|
7 | 著作出版费 | 1.采购申请表(若采购事项通过学校决策程序或请示分管业务校领导的,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请示报告) | 部门审批后直接采购 |
2.税务发票(发票出具单位必须与收款方 、出版社和合同乙方或甲方一致) |
|
3.合同审批表、出版合同 |
|
4.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公务卡入账信息(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 |
|
5.验收报告或证明材料(若合同约定完成出版前即须付款,不需提供) |
|
6.出版备案登记表(到宣传部办理) |
|
8 | 测试费、 翻译费、 培训费、 参赛费、 报名费、 专利申请、 查新/重、审计服务、摄像服务、定制服务、租赁服务(租车除外)、保险服务、及其他服务 | 1.采购申请表(若采购事项通过学校决策程序或请示分管业务校领导的,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请示报告) | 按上级或其他行政部门、协会发布的文件、通知要求采购的,无需做采购申请 |
2.税务发票 | 须确保收款人与发票出具人一致,清单或明细内容与发票项目名称匹配 |
3.验收报告或证明材料(如测试、翻译、查新或查重结果截图、学时证明、结业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报名表、参赛表、保单等) |
|
4.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公务卡入账信息(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 |
|
5.非直接采购的,须提交采购资料(参考办公费、专用材料费业务) | 专利申请、师生外出教学活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交采购申请,部门审批后直接采购 |
6.服务金额≥5000元,或服务内容涉及生命安全的,须提交合同审批表、合同 (注:师生外出教学活动零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交保单即可,学校统一购买的学生保险(如学平险/校方责任险),须提交合同审批表、合同) | 按上级或其他行政部门、协会发布的文件、通知要求采购的,可不签订合同 |
9 | 复印费、 展板制作费 | 1.采购申请表(若采购事项通过学校决策程序或请示分管业务校领导的,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请示报告) |
|
2.税务发票(若未注明明细须附清单或明细表) | 须确保收款人与发票出具人一致,清单或明细内容与发票项目名称匹配 |
3.验收单(若为货物)或验收报告/证明材料(若为服务) |
|
4.属于货物的,须提交领用单(无法一次性发放的,如批量耗材、实验用品等由部门指定专人管理,领用情况备查,报账时可不提供,须在验收单上注明物品保管情况) | 物品保管情况示例:采购物品用于XXX,存放于XXX,由XXX保管 |
5.属于服务,且金额≥5000元的,或属于货物,且单批或单次货物采购金额≥10000元的,须附合同审批表、合同 |
|
6.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公务卡入账信息(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 |
|
7.非直接采购的,须提交采购资料(参考办公费、专用材料费业务) |
|
8.属于政府采购的,须提交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报表,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结果表 | 《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规定,未实施框架协议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印刷服务须政府采购 |
10 | 公务餐费(迎新、招聘、专项工作等工作餐) | 1.经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的工作方案/报告(须说明工作餐预算金额、支出渠道) |
|
2.税务发票(若未注明明细须附菜单或明细表) | 楚雄市区内工作的,用餐定点为学校下属的各校区食堂、学校教师进修综合楼(文鼎酒店) |
3.用餐人员名单,须盖章 |
|
4.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公务卡入账信息(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 |
|
11 | 公务接待费 | 1.公务接待审批表 | 严禁同城接待 |
2.经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的接待方案(事前审批) | 接待方案要求详见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
3.接待依据(公务接待函或邀请函) |
|
4.税务发票 | 用餐定点为学校下属的各校区食堂、学校教师进修综合楼(文鼎酒店);对于有特殊饮食禁忌的少数民族,经分管业务校领导批准后,可到校外民族餐厅就餐 |
5.菜单(餐饮服务方提供 ,须标明数量、单价、金额)/住宿清单(须标明入住人员名字、入住和离店时间、房间数量、房费信息) |
|
6.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公务卡入账信息(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 |
|
12 | 其他交通费(校外专家、学生实践活活动) | 1.报销依据(邀请函、方案、报告、协议/合同等) |
|
2.交通费发票(公共交通工具票据:客车票、火车票、动车票、机票(含登机牌)、船票等) | 乘车卡不能作为报销凭据 |
3.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公务卡入账信息(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若校外专家、学生自行购票,须提供支付证明材料和打卡信息) |
|
13 | 校外人员课时酬金 | 1.课表(以教务系统为准),须加盖部门公章(若酬金发放事项通过学校决策程序或请示分管业务校领导的,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请示报告) |
|
2.课时酬金统计表(须标明发放课时时间段(如X学期X周-X周)、发放人员、课时总量(若与课表不一致,须说明具体情况或标注课时计算过程)、课时标准及标准依据(文件/校内通知/会议纪要/协议/合同等)、发放金额),须加盖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 | 发放依据为非正式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协议/合同)的,须一并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如依据页数较多,提交关键页 |
3.课时酬金发放表,须加盖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若通过线上酬金申报,报销单内有酬金发放信息可不提交) | 发放表中发放人员、金额应与课时酬金统计表一致 |
14 | 校外专家劳务费 | 1.专家任务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如邀请函、接待方案、工作方案、讲座审批表、讲座通知、评审通知等,须加盖部门公章(若酬金发放事项通过学校决策程序或请示分管业务校领导的,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请示报告) |
|
2.任务酬金统计表(须标明专家名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称、任务时间、任务完成量、发放标准及标准依据(文件/校内通知/会议纪要/协议/合同等)、发放金额),须加盖发放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 | 发放依据为非正式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协议/合同)的,须一并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如依据页数较多,提交关键页 |
3.专家酬金发放表,须加盖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若通过线上酬金申报,报销单内有酬金发放信息可不提交) | 发放表中发放人员、金额应与酬金统计表一致 |
15 | 监考/考务费 | 1.监考/考务安排表(含考试日期、时间段、监考人员安排),加盖公章;(若酬金发放事项通过学校决策程序或请示分管业务校领导的,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请示报告) |
|
2.监考/考务费统计表(须标明发放人员、监考总量(若与监考安排表不一致,须说明具体情况或标注计算过程)、监考费标准及标准依据(文件/校内通知/会议纪要/协议/合同等)、发放金额),须加盖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 | 发放依据为非正式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协议/合同)的,须一并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如依据页数较多,提交关键页 |
3.监考/考务费发放表,须加盖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若通过线上酬金申报,报销单内有酬金发放信息可不提交) | 发放表中发放人员、金额应与监考/考务费统计表一致 |
16 | 临时用工劳务费 | 1.临时用工方案(须说明用工事由、用工人员信息、酬金标准及标准依据(文件/校内通知/会议纪要/协议/合同等)、支出渠道、酬金计算方法等),加盖公章,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若酬金发放事项通过学校决策程序或请示分管业务校领导的,须附相关会议纪要或请示报告) | 涉及特殊重要事项的,须报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发放依据为非正式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协议/合同)的,须一并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如依据页数较多,提交关键页 |
2.临时用工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情况,加盖公章,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发放意见 |
|
3.临时用工劳务费发放表,须加盖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若通过线上酬金申报,报销单内有酬金发放信息可不提交) | 发放表中发放人员、金额应与方案和考核情况一致 |
17 | 邮寄费、电话费 | 1.税务发票 | 邮寄费、办公电话费不需做采购申请 |
2.公务卡刷卡小票、微信或支付宝及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付款截图、公务卡入账信息(若对公支付不需提供) |
|
3.邮寄费须提交运单明细/邮寄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