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接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为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即日起取消提取申请表和单位盖章手续,办理业务时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即可。现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及所需材料一览表转发给你们,请知悉!
财务处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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